出缺席
111.6.30校務會議通過
一、依據: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6月14日新北府教中字第1111089330號函頒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校園安全,學生到校作息時間如下:
(一)每日早上08:10分為第一節上課開始時間。
(二)週二得於07:30~08:10實施朝會升旗(含申請遠到者)。
(三)12:30~13:00午休。於教室內靜心休息,不准打球亦不得在校園內遊蕩。
(四)每週一~四15:00~15:20及星期五14:00~14:20為內外環境區域整潔打掃時間,嚴禁學生打球。
(五)18:00~21:00晚自習。晚自習時間一律不准打球,亦不得在校園內遊蕩。社團活動除特殊申請核准外,18:00後停止活動。
(六)星期例假日國定(含寒暑假)校園開放時間:08:00~17:00(春節期間不開放)。
(七)暑輔期間:依公告時間辦理。
三、學生每日使用電子式感應系統並由大門進出校園,入校後不得隨意外出,需外出者應依規定辦理外出手續。
四、朝會時間,學生須於07:40前於朝會場地就位完畢,不得逗留於教室。若辦理線上朝會時須於各班教室進行,不得在教室外逗留;另因應特殊演練(活動),學生須配合律定時間到校集合,以利演練(活動)進行。
五、上課時間,應在指定場所上課,不得遲到早退或在室外逗留走動(上課鐘響後5-10分鐘
六、未進入教室即算遲到,逾10分鐘以上未至上課地點,該堂以曠課登記)。
七、午休時間共30分鐘(12:30至13:00),全校應於教室內保持安靜休息,各班級教室電燈關閉,不得隨意走動。
八、平日留校晚自習時間至晚間21:00止。晚自習地點,高三學生以在原班教室為原則,其餘學生可至圖書館自習室自習。例假日僅開放圖書館自習室,段考前兩週開放原教室。
九、為維持校內試場安寧及其他考生權益,段考或模考期間如提早交卷時,不得在校內任何地方打球,以免影響他人作答。